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赣青科字〔2020〕4号
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科普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体制,促进青少年学识结合,普及科学常识,增强科技素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建构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联合开展2020年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按照“做好示范、推广成果、评出优秀”的思路,通过指导、培育、总结、评估、提升、共享,发挥基地示范作用,鼓励与大学等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协同共建,发挥各行业开展科普教育的社会资源优势,建设好一批校园科普教育基地,形成教育合力。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特色,自愿申报,原则上每县(市、区)遴选出1所小学、1所中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程序和步骤请参照《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有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经申报单位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材料上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要有完备的签章,纸质申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须与电子材料申报的内容一致。
三、评审与认定。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组建“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负责评审与认定工作。根据《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申报材料,经专家组评审合格,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授牌。
四、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审与认定均不收费。
联系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万山青 0791-88501201
通信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48号(330046)
电子邮箱:2191641464@qq.com
附件:1.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2.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推动我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规范基地的申报、考核和评审工作,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是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的业务指导部门,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成立基地申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考核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第二章 申报和认定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以学校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
(二)学校内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以及参与科技类竞赛的内容,将作为学校正式课程与教学内容的衔接、补充和拓展,不与国家、地方课程的内容重复。
(三)学校举办校级科技节两届以上,每年组织学生参加过省级科技类大赛(如机器人大赛、网络安全知识大赛、科技创新大赛等项目),有获得省级奖项学校优先。
(四)学校成立校园科普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有科技辅导员队伍,学校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教师人数占全校教师总人数的5%以上。
(五)学校每年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专项经费不少于人均5元。
(六)学校有固定的科技活动场所及科技活动体验设备,具备不少于1个课室用于基地开展学生科技教育和科技体验活动。
(七)学校成立了学生科技兴趣小组或科技活动社团,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八)学校有科技画廊(或橱窗)、科技黑板报(或科技小报)、科技角等科普宣传阵地。
(九)学校每学期合理安排科普课程或讲座,其中至少一场为校外专家讲座。
(十)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评定、有小结,并建立完整的基地活动档案资料。
第四条 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学校均可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①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②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本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情况等(可另附材料)。
2.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特色材料。
第五条 评审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社会公示后,颁发“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
第六条 支持并加强基地建设,扶持基地申报国家基地、省级基地,指导老师申报各类科技课题与科技成果奖,组织老师参加校际交流、科技考察、专业培训等,向基地提供送教送研送书服务(国家课程、科技讲座、科普资料等)。
第七条 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需每学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基地活动计划与工作总结。
第八条 动态管理。每年由学校填报《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表》向领导小组申请考核,考核达不到基地要求的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仍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基地资格。
第九条 本办法将随着我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的深入开展,不断进行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考核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6月23日
附件2
江西省校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类型 | 成立时间 | |||
学校地址 | ||||
学 校 规 模 | 教师人数 | 人 | 学校年级数量 | |
科技教师 | 人 | 在校学生总数 | ||
校长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分管校领导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基地负责人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学校特色 | ||||
科普教育与学校正式课程结合情况 | ||||
学校举办科技节和参加科技创新类大赛情况 | (另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 | |||
学校基地 规划方案 | ||||
社团情况 | ||||
学校历年 获奖情况 | (附文字材料和学校获奖证书) | |||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申报考核 领导小组 意 见 |
注:1、场所、宣传阵地和科技活动情况可提供电子照片资料。
2、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可另附。